進行出版活動還必須具備一個前提——作品。沒有作品,出版就是“無米之炊”,出版三要素就沒有作品的對象。 所謂作品,是指“文學、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”,包括文字作品,口述作品、音樂、戲劇、曲藝、舞蹈、雜技藝術作品、美術、建筑作品、攝影作品等等。 作為出版活動前提的作品,一般又稱為“稿件”。 本文由延邊大學出版社山東分社整理發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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